菏泽市第二届“市长杯”工业设计大赛

指导思想

GUIDING IDEOLOGY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新型工业化的部署要求,推动工业设计与制造业深度融合,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加快推进制造业强市建设,特举办菏泽市第二届“市长杯”工业设计大赛。

大赛形式

COMPETITION FORM

(一)作品征集。大赛组委会发布通知,召开大赛启动新闻发布会,通过各县区工信部门征集参赛作品,鼓励市内各院校、科研单位积极参与。

(二)综合评审。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官网首页设置大赛参赛链接,开展线上作品申报、作品审核、线上评审、社会公示、推广赛事新闻动态等工作。大赛分为初赛、决赛两个阶段,分别采取线上初评、现场实物展示及答辩的形式。对体量巨大的参赛产品,可采取提供模型、视频、图片介绍的形式参与评审。

(三)颁奖展示。召开颁奖仪式,组织设计论坛,邀请省内外设计领域知名专家分享工业设计理念、普及工业设计知识、交流工业设计经验。颁奖仪式同期举办获奖产品(作品)展览展示。

(四)后续宣传。市级主要媒体对获奖企业(单位)陆续开展宣传报道。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网站设置专栏,在线展示获奖作品。

评审及标准

EVALUATION AND EVALUATION CRITERIA

(一)评审标准

1、先导性:产品是否符合经济社会发展要求,引领行业发展。
2、创新性:产品是否属于2021年1月1日以后新产品,是否设计理念独特新颖、创新点突出、能解决社会问题。
3、实用性:产品是否功能结构合理,性能稳定,能满足使用、维护及安全方面要求,已经或适合批量生产制造。
4、人机工学特性:产品是否舒适、便捷、高效、易识别、人机关系协调。
5、美学效果:产品是否色彩搭配合理,形态体现科技与艺术的结合,与使用环境相协调。
6、品质:产品是否材料运用合理,工艺品质精良,作品质量可靠。
7、环保性:产品是否在制造、流通、使用、回收全过程注重节能、环保并符合可持续发展要求。
8、经济性:产品的工业设计因素是否对提高实物产品附加值和品牌价值贡献较大。

(二)评审程序

设立评审工作组,邀请省工业设计协会专家担任成员,负责按照评审细则进行评审,确保评审工作公开、公平、公正。评审分为资格审查、初评、终评和公示四个阶段。
1.资格审查。对参赛作品进行资格审核。 
2.初评。所有通过资格审查的参赛作品均可进入初评,参赛作品按照领域和组别兼顾的原则,由评审专家进行线上评审打分。 
3.终评。根据专家打分,确定进入终评环节的作品名单。参赛单位或个人需要提供实物(或模型),评审专家根据实物打分,按照综合得分排名提出获奖建议名单。  
4.公示。获奖建议名单经组委会审查后进行公示,根据公示结果确定最终获奖名单。

参赛对象及条件

PARTICIPANTS AND CONDITIONS

(一)参赛对象。在菏泽市内注册的制造业企业、工业设计企业、工业设计服务平台、市级以上工业设计中心;菏泽市内院校(包括普通高等院校、职业院校)设计类专业师生;在菏泽市内从事工业设计及相关专业的社会团体及个人;与菏泽市内企业在设计领域开展合作、形成产品的国内设计机构、设计师。
(二)参赛条件。所有参赛作品应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符合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符合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要求。以企业或单位名义参赛的,营业执照住所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地址须在菏泽市;以个人名义参赛的,身份证住址须在菏泽市,或由符合前款条件的单位出具推荐函。
(三)其他要求。参赛对象应按照时间要求登录官方网站,线上填报《菏泽市第二届“市长杯”工业设计大赛申报书》,按照其中填写要求提供有关材料。每个产品(作品)只能申报一个行业领域,逾期不予申报。参赛产品(作品)须是2021年1月1日后上市或完成的,具有完全知识产权和较强的可产业化特质。

奖励和奖项

AWARDS

(一)奖项

1.大赛设金奖5名、银奖10名、铜奖20名、新星奖10名、优秀奖若干。
2.设立优秀组织奖若干,对积极参与大赛组织、宣传、评选等工作并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由组委会进行通报表扬。

(二)奖励

1.对获得金、银、铜、新星奖的团体或个人,分别给予5万、3万、2万元、5千元的资金奖励。不重复奖励。
2.对获得金、银、铜奖的产品(作品),优先推荐参与省内或国内工业设计优秀作品展。
3. 对“新星奖”作品提供产业化转化服务支持,提高优秀成果产业化、市场化转化率。
4.所有获奖作品由组委会颁发“市长杯”工业设计大赛奖杯或证书。市内企业参与大赛、获得奖项,可作为申报市级工业设计中心加分项。参赛获奖情况在相关职称评审中可作为加分项。